——生物仿生与软物质研究院进行全体实验室安全培训
2016年10月16日星期日19点,天色刚晚,厦门大学生物仿生与软物质研究院的全体成员,参与的实验室安全培训正式开始。
工程师杨丽坤、王浩老师分别从化学和物理方面,详细地给研究院师生(尤其是刚入学新生)介绍讲解了研究院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化学品的危害及接触后果及相关的控制措施、事务管理及应急措施、研究院的仪器介绍、电气和公共设施等的使用安全及注意事项、应急逃生策略等问题,让师生们再次从自身出发,了解到日常实验操作的缺失和不足,及时规范自身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人生安全以及研究院的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研究院实验室管理办法:
*各类人员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培训、安全考试合格、签订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一、惩罚措施:
(一)一般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实验室安装监控,如发现用户出现如下违规操作,违规一次扣半月补贴,违反两次扣全月补贴,违规操作5次以上,重新学习并进行安全考试,禁止入实验室两个月。因违规造成的仪器、设备、药品损失部分,依价赔偿。
违规操作
擅自带无关人员(即未经培训合格人员)进出实验室;
不按照着装要求进入实验室(如穿拖鞋、短裤者);
未经许可,擅自携带非免审核允许的实验仪器、药品或其它物品进入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食物、饮料、电脑、手机、非无尘纸等);
未经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资格者,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仪器设备;
未经许可,使用仪器设备未经登记预约(有预约系统的);
未经许可授权,擅自更改、调整受控仪器功能设定;
使用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和损坏时未立刻通知相关人员;
擅自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实验室;
未经许可,擅自将危险化学品留置在实验室(例如,违反规定在用户存贮区域存放化学品);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不按规定使用和收集处理化学品以及接触过化学品的废弃手套、无尘布、无尘纸等;
未经许可,擅自篡改已经批准的工艺流程(例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可能会造成设备故障或交叉污染的样品、材料进行工艺测试的)
(二)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除紧急状况外,用户发生如下行为时,处以永久取消实验室使用权限的处罚。因违规造成的仪器、设备、药品损失部分,依价赔偿。涉及刑事犯罪部分依法处理。
违规操作
违反明令禁止的操作而导致实验室发生安全、设备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必须依价赔偿,涉及刑事犯罪部分依法处理。(例如,未尽许可擅动电闸、气体阀门等)
严重违反保密条例,未经许可窃取实验室或其他在实验室工作用户的涉密技术资料的,须承担因泄密导致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恶意破坏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须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刑事犯罪部分依法处理。
未经许可,擅自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实验室或不按规定操作使用危险化学品并造成人员、设备损害事故者,须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刑事犯罪部分依法处理。
二、规定:
(一)穿著规定:
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三、院内教师&工程师职责
通风橱、操作台、手套箱归所使用的老师负责
公共区域统一由张云湧工程师安排值日
每周周二上午固定时间及其他不定时间,王浩、杨丽坤检查实验室,发现问题拍照
发邮件给所属老师,敦促其管理
组会上对好的典型和坏的典型进行通报,不针对各人
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实验室化学品库存
对每月实验实数进行统计,实验积极的同学适当给予奖励。

杨丽坤工程师介绍了化学方面的实验室安全指南,贴心美女老师,盖章完毕~

王浩工程师认真要求大家注意仪器的规范操作问题

维护安全靠大家!
实验室是除了家以外,师生们待的最久的地方,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强有力的规章制度及惩罚措施,是维护实验室安全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充分条件更是靠大家,安全问题人人有责。实验之前,安全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