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柔性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为促进本实验室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交流,本实验室2016年度拟设立2-5项开放性课题,支持经费1-3万元/项。开放课题拟结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学科发展趋势进行设置,凡符合下列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可向本室提出申请,经实验室教授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立项。
主要研究方向:
(1) 光子晶体的规模化制备
(2) 光子晶体在绿色印染、绿色建材等方面的应用
(3) 柔性光电器件导电基底研发
(4) 柔性光电器件构建(如染料敏化/量子点敏化/钙钛矿太阳能电池)
课题申请程序及相关说明:
(1)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课题申请,申请书见指南附件,请按要求将填写的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电子邮箱(lkyang@xmu.edu.cn),签名后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寄到我室,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2)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申请额度不超过3万元。执行起始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
(3)获准资助的课题应按实验室规定,每隔半年向实验室通报课题进展情况。本实验室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研究课题。申请者在课题完成之后,须在1个月内向重点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结题报告,主要考核本课题资助下完成的学术论文。
(4)由本实验室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其他资助单位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和奖励时应注明“福建省柔性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开放课题资助”(英文论文注明: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Fuji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for Soft Functional Materials Research(Xiamen University));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即本实验室列入署名)。发表的论文、各类奖励、取得的专利、经济效益等其它成果也须及时告知本实验室(写进项目半年度进展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并送本实验室副本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电子邮箱(lkyang@xmu.edu.cn)。
(5)本课题经费原则上限于厦门大学使用,外单位可参照厦门大学财务处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条例报销相关支出。在课题启动24个月后尚有剩余经费,实验室将收回。同时本实验室欢迎自带课题、资金,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工作,或进行科研合作。参照厦门大学财务处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条例。
申请材料寄至:
联 系 人:杨丽坤老师收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材料学院凌峰楼401室
邮 编:361005
电 话:0592-2182775
电子邮箱:lkyang@xmu.edu.cn
附件:福建省柔性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福建省柔性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开放课题申请书.doc